記者吳峻光/綜合報導
華南金(2880)旗下華南銀行爆內鬼!金管會今(25)日指出,華南銀積穗分行、士林分行、台南分行陸續發生行員挪用客戶款項、私自留置結帳溢額款項等違規行為,共計挪用462.86萬元,受影響客戶9人,挪用手法包括盜蓋客戶印章、偽造客戶簽章提領客戶存款、私自留置結帳溢額款項,以及竄改客戶國外匯入款受款人帳號等,因此依法核處800萬元罰鍰。
華南銀積穗分行爆內鬼。(圖/翻攝Google Map)
華南銀行3分行接連爆出行員挪用客戶款項行為,金管會經核查發現有多項缺失,包含「未完善建立內控制度」共2項。第一、未完善建立有效之員工異常行為偵測及風險預警機制:該行雖設有「員工帳戶異常資金往來控管機制」,惟查涉案行員均不符合該機制高風險行員之列管標準,顯示總行未建立妥適交易模式異常偵測系統及員工行為監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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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未完善建立存匯及外匯系統控管與檢覈機制:該行存匯系統於執行連續多筆交易無須插入存摺列印交易紀錄;另外匯系統可在無摺狀況下選擇未連動扣帳,顯示該行未建立妥適系統控管與檢覈機制。
「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共3項。第一、未落實內部工作規則及存匯相關作業規範:該行雖訂有:行員不得藉職務上便利,營私舞弊;代收各類稅費應落實辦理交叉結帳及傳票覆核等作業程序;國外匯入款解款作業應依電文指示入戶等內部規範,惟案關行員仍有盜蓋客戶印章與偽造客戶簽章,私自留置結帳溢額款項未依規掛帳,及竄改客戶國外匯入款解款受款人資料等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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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管未落實覆核控管機制:該行辦理存匯業務及信用卡繳款業務之主管覆核作業未落實檢視傳票認證與客戶繕寫金額是否相符;另外匯業務主管多次未確實核對電腦系統與覆核用印之水單不同,即核准解款交易。
三、未落實推動員工誠信文化及道德行為:該行雖就員工行為訂定相關規範及建置管控措施,亦將誠信文化議題納入教育訓練課程,惟本案短時間內即發生涉案行員因行為偏頗,而發生挪用款項情事,顯見董事會及管理階層對於落實員工誠信文化及道德行為之作為,核有不足。
◎《FTNN新聞網》提醒您:本資料僅供參考,投資人應獨立判斷,審慎評估並自負投資風險。
◎《FTNN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